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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調整依據(jù)
根據(jù)《山東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》(魯政字〔2019〕247號)要求,對照省級主管部門權責清單調整情況,對部門權責清單進行調整。
二、制定目的
權責清單制度是黨中央、國務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,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建設的關鍵舉措,核心目標是通過清單化管理明確政府部門行政職權與對應責任,構建“邊界清晰、分工合理、權責一致、運轉高效、依法保障”的政府職能體系。
三、起草過程
權責清單是部門“三定”規(guī)定的細化,是部門履職盡責的基本依據(jù)。按照“職責法定、權責一致”的原則,根據(jù)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章的修改等情況,結合部門“三定”規(guī)定,嚴格依照“三級四同”(省、市、縣三級同層級政府同一部門的權責事項數(shù)量基本相近,同一權責事項的名稱、類型、設定依據(jù)、編碼等要素基本一致)的要求,對部分權責清單事項進行了重新認領,形成調整后的權責清單。
四、主要內容
經(jīng)重新梳理,我局權責清單事項共209項,其中,行政許可20項、行政處罰146項、行政強制8項、行政裁決1項、行政確認5項、行政獎勵3項、行政檢查7項、其他行政權力13項、公共服務6項。
五、咨詢方式
咨詢部門:青島市海洋發(fā)展局
咨詢電話:0532-858872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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